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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我以木桃下一句是什么
投我以木桃 下一句是什么 投我以木桃的下一句: 报之以琼瑶。
出自佚名的《木瓜》,全诗如下:
投我以木瓜,报之以琼琚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
投我以木桃,报之以琼瑶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
投我以木李,报之以琼玖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
译文:
将木瓜投赠我,我拿琼琚作回报。不是为了答谢你,珍重情意永相好。你将木桃投赠我,我拿琼瑶作回报。不是为了答谢你,珍重情意永相好。你将木李投赠我,我拿琼玖作回报。不是为了答谢你,珍重情意永相好。
投我以木桃 报之以琼瑶下一句是什么
投我以木瓜,报之以琼琚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
投我以木桃,报之以琼瑶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
投我以木李,报之以琼玖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
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的下一句
下一句: 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
木瓜
[作者] 佚名
[全文] 投我以木瓜,报之以琼琚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
投我以木桃,报之以琼瑶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
投我以木李,报之以琼玖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
投我以木桃下句
“诗经”里的原句是“投之以木桃,报之以琼瑶”
用在你的语境中,报你以琼瑶
投我以木桃
投之以木瓜(桃、李),报之以琼琚(瑶、玖)"
《诗经·卫风·木瓜》
投我以木瓜,报之以琼琚。
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
投我以木桃,报之以琼瑶。
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
投我以木李,报之以琼玖。
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
作品注释
注释:
琼琚:美玉美石之通称
匪:非
《木瓜》读解
《诗经·大雅·抑》"投我以桃,报之以李"之句,后世"投桃报李"便成了成语,比喻相互赠答,礼尚往来。比较起来,《卫风·木瓜》这一篇虽然也有从"投之以木瓜(桃、李),报之以琼瑶(瑶、玖)"生发出的成语"投木报琼",但"投木报琼"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"投桃报李"相提并论。
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,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(据张树被《国风集说》统计),实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。
现代学者一般从朱喜之说,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。平心而论,由于诗的文字语义很简单,就使得对其主题的探寻反而可以有较大的自由度,正如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小它的外延越大,因此,轻易肯定否定某一家之说是不甚可取的。笔者其视为一首通过赠答表达深厚情意的诗作。
《木瓜》一诗,从章句结构上看,很有特色。首先,其中没有《诗经》中最典型的句式——四字句。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(如用四字句,变成"投我木瓜(桃,李),报以琼瑶(瑶、玖);匪以为报,水以为好",一样可以),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,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。其次,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。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,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,并且"琼琚"、"琼瑶"、"琼玖"语虽略异义实全同,而"木瓜"、"木桃"、"木李"据李时珍《本草纲目》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,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、柑、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。这样,我们不妨说三章基本重复,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(诗经)中也并不很多,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《阳关三叠》乐歌似的,——自然这是《诗经》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。
你赠给我果子,我回赠你美玉,与"投桃报李"不同,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,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(包括爱情,也包括友情)。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,是精神上的契合,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,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,所以说"匪报也"。"投我以木瓜(桃、李),报之以琼瑶(瑶、玖)",其深层语义当是: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(桃李),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瑶(瑶、玖);我以琼瑶(瑶、玖)相报,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激。作者胸襟之高朗开阔,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,他想要表达的就是:珍重、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。
读感:"投桃报李"这个成语,应当与这诗的立意有关(该成语也出自《诗·大雅》中的《抑》),只不过作为报答的东西更贵重,情意更深厚。本诗在这里说的是男女两情相悦。
来而不往非礼也。这是我们这个礼仪之邦的习惯和规矩。一般交往中是如此,男女交往中真是如此。男女交往中的"投挑报李",已不止是一般的礼节,而是一种仪式。礼物本身的价值已不重要,象征意义更加突出,以示两心相许,两情相悦。
西方人是否有这种传统还不清楚,但我们从美国作家欧·亨利的小说《麦琪的礼物》中读到这类似"投桃报李"的故事,只是其中充满著悲剧色彩。
如今我们似乎已不大看重仪式了。其实,仪式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着非常特殊的作用,不可或缺,正如我们不能缺少阳光和空气一样。仪式绝不是一种空洞的形式,总与特定的意义相联络。男女交往可以减去不必要的形式,却不可不有"投桃报李"的仪式。
投我以木桃的下面句子是什么
报之以琼瑶
投我以木桃桃后半句
投我以木桃,报之以琼瑶。
投我以木桃的故事
诗经.卫风.木瓜》:“投我以木瓜,报之以琼琚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投我以木桃,报之以琼瑶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投我以木李,报之以琼玖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。”
这恐是“投桃报李”最早的出典了。不过,从最初的含义看,是宣扬人受于恩惠,当思图报,更要加倍报答。料想《卫风.木瓜》中本是一个长途跋涉的行者,在饥渴难耐之时,受到另一人的惠赠,当场赠与他木瓜或者桃李之类的鲜果以解渴或者止饥。但受惠之人并非就此忘记这滴水之恩,而是报之以涌泉——随身拿出贵重的物什相赠:琼琚、琼瑶、琼玖(美玉,可见诗中行乞者并非贫寒之民),并当面解释——这不是报酬,即货币意义上的商品交换,而是相结交,即社会学、人伦意义上的情感留念,似有人生知己相见恨晚之意。
至于“投桃报李”本典源于何处,已无可考,从字面上看别人解人之困,授之以桃,而受惠之人却以李相报,当时有负于授桃之人了。桃之味比李美,李之实比桃小。故疑此语为贬义。但人们日常中往往在表达时犯错误,说受人恩惠,过后报答,言曰;“投桃报李”,此种,要么看出受惠之人悭吝油滑,要么看出受惠之人谦逊诚实。
至于“两桃杀三士”则别有其意,那“桃”已经不是感情和人伦之美的凝结,而是政治手腕的道具了。
“投我以桃”的下一句是什么?
投我以桃,报之以李。
后世"投桃报李"便成了成语,比喻相互赠答,礼尚往来。
“辟尔为德,俾臧俾嘉。淑慎尔止,不愆于仪。不僭不贼,鲜不为则。投我以桃,报之以李。彼童而角,实虹小子。” ——《诗经·大雅·抑》
“投我以木桃,报之以琼瑶,匪报也,永以为是好也。”
——《诗经·大雅·抑》
解释成白话则是:他送我的是红桃,我报他的是琼琚,琼琚哪能算报答,是求彼此永相好。这就是“投之以桃,报之琼琚”的成语原产地。
《邶风·静女》则写出了一对无暇情人相约城隅的情形:“静女其姝,俟我于城隅。爱而不见,搔首踟蹰。”简单说就是礼尚往来。往而不来,非礼也;来而不往。
投我以木桃下一句是什么
投我以木桃,报之以琼瑶。
出自先秦佚名的《木瓜》
原文
佚名《木瓜》
投我以木瓜,报之以琼琚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
投我以木桃,报之以琼瑶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
投我以木李,报之以琼玖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
投之以木桃报之以琼瑶的意思
意思是你将木桃投赠我,我拿琼瑶作回报。
出自《国风·卫风·木瓜》,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《诗经》中的一首诗,作者无名氏。全诗三章,每章四句。
原文如下:
投我以木瓜,报之以琼琚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
投我以木桃,报之以琼瑶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
投我以木李,报之以琼玖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
译文如下:
你将木瓜投赠我,我拿琼琚作回报。不是仅为答谢你,珍重情意永相好。
你将木桃投赠我,我拿琼瑶作回报。不是仅为答谢你,珍重情意永相好。
你将木李投赠我,我拿琼玖作回报。不是仅为答谢你,珍重情意永相好。
词句注释如下:
⑴木瓜:一种落叶灌木(或小乔木),蔷薇科,果实长椭圆形,色黄而香,蒸煮或蜜渍后供食用。按:今粤桂闽台等地出产的木瓜,全称为番木瓜,供生食,与此处的木瓜非一物。
⑵琼琚(jū):美玉名。下文“琼玖”“琼瑶”意同。
⑶匪:同“非”,不是。
⑷木桃:果名,即楂子,比木瓜小。
扩展资料:关于《卫风·木瓜》这首先秦古诗的背景,古往今来的解析多有分歧。据张树波《国风集说》统计,主要有七种说法。成于汉代的《毛诗序》云:“《木瓜》,美齐桓公也。卫国有狄人之败,出处于漕,齐桓公救而封之,遗之车马器物焉。
卫人思之,欲厚报之,而作是诗也。”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粲(《诗缉》)等人支持,在清代有魏源(《诗古微》)等人支持。与毛说大致同时的三家诗,据陈乔枞《鲁诗遗说考》考证,鲁诗“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”,王先谦《诗三家义集疏》意见与之相同。
从宋代朱熹起,“男女相互赠答说”开始流行,《诗集传》云:“言人有赠我以微物,我当报之以重宝,而犹未足以为报也,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。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,如《静女》之类。”这体现了宋代《诗》学废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。
但这一说法受到清代《诗》学独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际恒的批驳,《诗经通论》云:“以(之)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,何必定是男女耶!”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,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,作者当是一位青年男子。
投之以木桃报之以李什么意思
"投之以木瓜(桃、李),报之以琼琚(瑶、玖)"
《诗经·卫风·木瓜》
投我以木瓜,报之以琼琚。
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
投我以木桃,报之以琼瑶。
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
投我以木李,报之以琼玖。
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
作品注释
注释:
琼琚:美玉美石之通称
匪:非
《木瓜》读解
《诗经·大雅·抑》"投我以桃,报之以李"之句,后世"投桃报李"便成了成语,比喻相互赠答,礼尚往来。比较起来,《卫风·木瓜》这一篇虽然也有从"投之以木瓜(桃、李),报之以琼瑶(瑶、玖)"生发出的成语"投木报琼",但"投木报琼"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"投桃报李"相提并论。
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,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(据张树被《国风集说》统计),实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。
现代学者一般从朱喜之说,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。平心而论,由于诗的文本语义很简单,就使得对其主题的探寻反而可以有较大的自由度,正如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小它的外延越大,因此,轻易肯定否定某一家之说是不甚可取的。笔者其视为一首通过赠答表达深厚情意的诗作。
《木瓜》一诗,从章句结构上看,很有特色。首先,其中没有《诗经》中最典型的句式——四字句。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(如用四字句,变成"投我木瓜(桃,李),报以琼瑶(瑶、玖);匪以为报,水以为好",一样可以),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,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。其次,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。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,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,并且"琼琚"、"琼瑶"、"琼玖"语虽略异义实全同,而"木瓜"、"木桃"、"木李"据李时珍《本草纲目》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,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、柑、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。这样,我们不妨说三章基本重复,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(诗经)中也并不很多,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《阳关三叠》乐歌似的,——自然这是《诗经》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。
你赠给我果子,我回赠你美玉,与"投桃报李"不同,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,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(包括爱情,也包括友情)。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,是精神上的契合,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,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,所以说"匪报也"。"投我以木瓜(桃、李),报之以琼瑶(瑶、玖)",其深层语义当是: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(桃李),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瑶(瑶、玖);我以琼瑶(瑶、玖)相报,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激。作者胸襟之高朗开阔,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,他想要表达的就是:珍重、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。
读感:"投桃报李"这个成语,应当与这诗的立意有关(该成语也出自《诗·大雅》中的《抑》),只不过作为报答的东西更贵重,情意更深厚。本诗在这里说的是男女两情相悦。
来而不往非礼也。这是我们这个礼仪之邦的习惯和规矩。一般交往中是如此,男女交往中真是如此。男女交往中的"投挑报李",已不止是一般的礼节,而是一种仪式。礼物本身的价值已不重要,象征意义更加突出,以示两心相许,两情相悦。
西方人是否有这种传统还不清楚,但我们从美国作家欧·亨利的小说《麦琪的礼物》中读到这类似"投桃报李"的故事,只是其中充满着悲剧色彩。
如今我们似乎已不大看重仪式了。其实,仪式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着非常特殊的作用,不可或缺,正如我们不能缺少阳光和空气一样。仪式绝不是一种空洞的形式,总与特定的意义相联系。男女交往可以减去不必要的形式,却不可不有"投桃报李"的仪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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